婚内共同财产分割之诉,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遇到法定特殊情形,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该制度突破了传统婚内不能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两类法定情形可直接适用该制度。
第一类,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第二类,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出现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该制度的作用是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为受损方提供紧急财产权益救济渠道,避免其合法财产权益因对方的恶意行为或拒不给付行为遭受不可逆的损害。
普通财产归属争议、日常消费分歧、双方协商不成的财产约定纠纷,均不属该诉讼的受理范围。
提起该诉讼的一方,需对前述法定特殊情形的存在承担举证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