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办离婚登记前会搞错办理地点,以为要去现在常居的房产所在地对应的婚姻登记机关,其实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登记的受理机关只和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挂钩,和你们买的房子在哪没有任何直接关联。
办协议离婚的第一步,是两个人先完全协商一致,认认真真签好书面的离婚协议。协议里不能只写自愿离婚,还要把孩子之后跟着谁生活、抚养费怎么付,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共同债务怎么承担这些细节都写清楚,不能留模糊的口头约定。
材料准备齐之后,两个人必须一起带着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还有签好的离婚协议,去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不能单方委托别人代办。
申请提交完就进入了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里任何一方要是反悔了,都可以直接去之前提交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把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撤回来。
等三十天冷静期过完,接下来的三十天里,两个人必须再一同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这段时间里没人去申请,就直接当成自动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两个人谈不拢没法走协议离婚的流程,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的时候一般是去被告的户籍地,或者对方常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材料,只有刚好符合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时,房产所在地的法院才会受理你们的离婚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