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均在世且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抚养权归属父母,祖父母不能直接主张变更。只有父母出现特定无法履行抚养职责的情形,祖父母才有可能取得抚养权。
父母全部死亡,或者父母双方均无力抚养未成年孙子女。无力抚养的情形包括父母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因服刑等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
现有的实际抚养人,比如父母中的某一方,存在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行为。该方和子女共同生活,会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明确的不利影响。继续维持现有抚养状态,会直接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符合条件的祖父母,需向人民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的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身具备抚养能力。证据内容包括自身有稳定收入,固定住所,能为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同时提交证据证明抚养权变更后,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个案操作需补充说明父母当前的抚养状态及对应具体事实,确认细节后可进一步明确对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