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案件的被害人要明确,涉案赃款的返还执行有明确法律边界,不是所有损失都能纳入返还范畴。
可返还的资金仅覆盖已经查实的被害人直接实际损失,也就是被骗走的本金,间接损失和预期收益都不在返还范围内。
如果司法机关最终追缴到的涉案资金,不足以覆盖所有已报案被害人的全部实际损失,会按照每位被害人的损失金额占全部已报案被害人总损失的比例,来分配可返还资金。哪怕存在不同被害人的资金混同无法单独拆分对应,也会统一按这个比例规则分配。
资金正式返还前,司法机关必须走完公告和权属核查流程,确认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赃款权属清晰无争议。而且被害人的损失退赔优先级,完全排在罚金没收财产这类财产刑之前,只有所有被害人的损失按比例退赔完成之后,剩下的涉案违法所得才会上缴国库。
作为案件被害人,要尽快向办案机关提交完整的报案材料,转账记录等能直接证明实际损失的凭证,主动配合完成后续的资金权属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