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没有通用公式,完全要结合房产性质实际出资和产权登记状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则处理。
双方首先可以自主协商,确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并拿补偿款,共同出售后拆分售房款,或者维持按份共有的状态,所有约定落实到书面离婚协议,完成离婚登记后即可按约定办过户。
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的,会按照对应情形裁判。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作分割。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两人共同还贷,房产通常判归登记方所有,剩余未还贷款由其自行承担,另一方可以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向登记方主张差额补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以均等为基础,同时兼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对自身子女单独的赠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都有出资,除事前另有约定外,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完成分割后拿到房产的一方,携带离婚证经备案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原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析产过户即可,全程无需缴纳契税。如果房产还没结清剩余贷款,要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或者提前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办理抵押主体变更手续,才能正常完成过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