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误解,觉得女方主动提离婚就必须给男方赔钱。实际法律层面根本没有这样的默认规则,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唯一判断标准是女方有没有触发法律明确规定的重大过错。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女方出现重婚,和配偶以外的异性长期稳定共同居住,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或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类行为,直接导致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的男方完全可以按照民法典相关条款,索要对应的损害赔偿,赔偿范围覆盖实际产生的物质损失和精神层面的损失。
要是双方只是日常相处积累矛盾,性格不合没办法继续共同生活,不存在任何一方触碰上述过错条款的情况,不管哪一方先提出离婚,都不需要向对方支付额外赔偿。离婚自由是法定权利,不会因为主动提出离婚就产生赔偿义务。
还要注意区分赔偿和财产分割、抚养费的不同属性。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分配,会偏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这和过错赔偿的性质完全不一样。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按时支付的抚养费,是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也不属于过错赔偿的范畴。如果对具体过错认定或是金额核算拿不准,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