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离婚时都会遇到这类情况,对方偷偷藏了一张储蓄卡,你一直不知道里面存了钱,甚至还有不少年攒下的利息。这笔钱到底能不能分,核心从来不是对方有没有瞒着你存,而是要先看卡里的本金来源是什么。
如果当初存进去的钱,是两个人婚后一起赚的工资、奖金,或是兼职做劳务拿的报酬,又或是一起做投资、经营生意赚来的收益,哪怕对方全是用自己的名义开卡存的,甚至藏了好几年你完全不知情,这笔本金和后续产生的利息,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真到协商分割的时候两个人谈不拢,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做判决。
要是卡里的钱本身就是一方结婚前就攒下的个人存款,或是婚后因为出意外拿到的人身损害赔偿、补偿,又或是遗嘱、赠与协议里明确只留给其中一方的财产,那哪怕存进婚后新开的卡里,本金和之后产生的利息还是算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半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要是你之后才发现对方当初偷偷藏了这笔共同存款,属于刻意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法院会酌情判决藏钱的一方少分甚至完全分不到这部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