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优先前提是双方自主协商达成一致,只要协商过程没有强迫欺诈,完全是出于双方真实意愿的安排,法律都会认可这种分配方案的效力,不需要完全按照平均划分的固有思路来定。很多人误以为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实际上法律首先尊重的是两个人对共同财产的自主处置意愿,哪怕约定其中一方拿绝大部分财产,只要双方都签字确认,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
如果双方坐下来谈了很久都没法达成共识,就需要参考民法典中对应的裁判标准处理。法院在裁定时不会搞绝对的平均主义,会结合财产的实际使用状态,日常照顾子女的一方实际开支需求,女方在过往家庭付出中可能存在的隐性损耗,还有婚姻关系里不存在过错的一方的合理诉求倾斜分配。农村家庭涉及土地承包经营相关的权益,不会因为夫妻一方的户口迁出或者长期在外务工就直接剥夺,对应的合法权益都会单独列明纳入保护范畴。
日常在家带孩子、照顾老人,甚至为了支持另一方的事业放弃自己的晋升机会,承担了更多家庭劳务的一方,离婚时是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专门的家务劳动补偿的,这笔补偿不需要以自己存在生活困难为前提,只要确实承担了更多额外的家庭义务就可以主张。离婚的时候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住处,或者身体患病缺乏稳定收入来源,本身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也需要从自己的个人财产里拿出部分给予适当帮助。
要是婚姻关系终结是因为一方存在重婚、长期与外人同居、家暴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类明确过错,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要是发现对方在闹离婚的过程中偷偷转移、变卖家里的共同财产,甚至伪造不存在的外债想侵占自己的份额,诉讼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可以直接给这类恶意操作的人少分甚至不分对应的财产。就算离婚手续办完之后才发现对方当初有这类恶意隐匿财产的行为,从发现当日起算起的诉讼时效内,随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被藏起来的那部分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