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最终能拿到书面判决的具体时间,不同的走案流程对应完全不一样的法定时间要求。
1、要是双方对离婚相关的各类诉求、财产分配、子女安排这些核心问题争议很小,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查起来一目了然,不用花太多精力捋清谁该担什么责任,法院就会用简易流程处理这类案子,从立案登记的那天开始算,三个月之内就得走完所有流程给出书面判决结果。
2、要是双方矛盾拉扯多,证据链条庞杂,涉及的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判定需要多方核实细节,法院就会启动普通流程推进案件,从立案当天算起的六个月内要完成全部审理出具判决。碰到个别情况特别复杂,靠现有时间实在没法做完所有核查工作的,经过法院院长签字批准可以再多延长六个月,要是延长之后还是没法按期完成,就得往更上一级的法院提交申请申请继续拉长审理周期。
选择在庭审现场直接公开宣告判决结果的,相关书面文件会在宣告结束后的十天内送到当事人手上。选择另外指定一个日期专门宣告判决的,当天宣告结束之后当场就能把书面判决交到当事人手里。前面提到的所有时间计算起点都是法院正式立案登记的那天,要是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需要找第三方专业机构做鉴定、发公告送达相关材料这类特殊情况,对应的这段时间不会算进之前说的审理周期里,最终拿到判决书的时间自然会相应往后顺延。
现在不少基层法院正在探索繁简分流的弹性适配机制,未来不同争议强度的离婚案件,审理周期的分层设置会更精细化,也能进一步压缩不必要的时间空转,让当事人不用无意义地长时间等待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