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签了共同贷款,打算办离婚写协议时,最容易踩的坑就是以为签了协议就能把债务全推给对方,彻底撇清还款责任,这种想法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
这类双方共同签字的贷款,按现行法律明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默认要两个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你们可以在离婚协议里商量债务怎么分,比如约定某一方全额承担,或是双方按三七之类的比例分担,也可以写清具体还款的账户节点,要是有人没按时还钱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要明确对应的赔偿规则,还可以写明如果某一方先全额还了外债,要怎么找另一方要回自己多掏的部分。这些约定只在你们夫妻两个人之间生效,不能约束放款的债权人。
哪怕协议写清所有债务归某一方,放款的机构照样有权利找你们任何一个人要全款。想要真的把还款责任改成某一方独自承担,必须提前找放款的银行或机构沟通,拿到对方的书面同意,不然之前的共同还款责任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写协议的时候不能只模糊提一句共同贷款归谁,要把贷款总额,放款机构,对应的合同编号全都列清楚,避免后续出现各说各话的纠纷。如果对条款细节拿不准,可以咨询专业人员调整内容,减少后续扯皮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