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里,双方都有如实说明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房产这类大额资产自然也不能刻意隐瞒。要是对方故意藏着房产信息不肯说,你不用慌,可以一步步推进自己的维权动作。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调查取证申请,把你手里能找到的相关线索都写清楚,比如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号,你猜测的可能房产的大致地址,或是对方当年可能购房的时间范围。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你因为客观原因自己没法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的材料,法院完全有职权帮你去调取对应的房产登记信息。
你也可以委托已经介入案件的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之后由律师带着这份法院开具的正式文书,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就能顺利查到对方名下的对应房产信息,比自己私下询问碰壁的效率要高很多。
等后续你提交的线索被查实,对方确实是故意隐瞒这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你完全可以直接在财产分割环节提出主张,要求法院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故意隐藏共同财产的这一方,针对这套隐瞒的房产判决少分甚至不分。
平时你要是能多留意留存相关的细节线索,比如对方偶然提过房产的聊天记录、当年瞥见的部分购房合同照片、或是隐约知道的付款流水痕迹,这些细碎的材料都能帮法院和律师更快锁定房产的准确信息,最大程度避免你本该拿到的财产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