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律师不能完全替代所有当事人出庭,不同案件类型有明确的出庭要求,不能一概而论。
普通民事纠纷里,你只要给律师签好特别授权手续,他就能帮你处理提出和解申请、调整诉讼主张、提起上诉这类涉及实体权益的操作,但涉及案件核心事实的陈述环节,还是建议你本人到场配合,避免细节偏差影响自身权益。
涉及离婚、收养这类身份关系的案件,哪怕你已经找了律师,本人原则上也必须到场,除非你本身没法正常表达自身意志,或是有行动不便等极特殊情况实在没法到场,这种时候也要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说明讲清相关情况。
刑事案件里的辩护律师可以独立开展辩护工作,但要不要认罪认罚这类直接影响当事人核心权益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自表态确认,律师不能擅自代做决定。
相关出庭要求的具体规则,可参照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对应条文进一步核对。遇到复杂特殊的出庭场景,建议提前向对应办案法院的工作人员确认具体要求,避免耽误自身案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