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核心原则,结合子女年龄、父母双方条件等因素综合判定。抚养权归属与父母是否有工作,没有必然的绝对关联。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母亲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子女可判给父亲。
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优先考量对应情形。包括一方已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一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况。法院同时会综合评估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抚养能力、教育背景、居住环境、能陪伴子女的时间等条件。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结合双方抚养条件作出判决。
没有工作并非直接丧失抚养权。相关人员若能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有利,比如有足够的存款维持子女生活,有亲友协助照料,子女长期随自己生活形成稳定生活环境等,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即便有工作,若存在家暴、长期忽视子女、有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相关人员也可能无法取得抚养权。
双方可就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