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框架下,夫妻二人同日到法院现场,不能当场直接完成全部离婚手续,必须走完对应的法定诉讼流程。
法院处理离婚案件,强制适用调解前置规则。
双方都自愿离婚,且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所有争议点都谈妥的前提下,要先提交起诉状、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等全套申请材料。
材料提交后法院正式受理,会排出专门的调解时段推进后续工作。
调解环节中,法院会逐一核验双方离婚意愿的真实性,同步确认此前达成的协议内容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核验通过后才会出具正式的民事离婚调解书。
这份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和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具备完全同等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的制式制作、后续走盖章审批流程再完成向双方的送达,需要对应的处理周期,不支持当日全部办结出件。
双方到场后没谈成一致意见,或是法院核查发现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案件会直接转入正式诉讼审理阶段。
后续要依次走开庭、事实查明、出具判决等环节,整体耗时会进一步拉长。
有意快速完成离婚手续的夫妻,可以优先选择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
完成法定三十天离婚冷静期的全部流程后,即可正常领取离婚证,整体办理流程更简便,耗时成本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