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默认领完结婚证后买来的所有东西都算两个人共有的,其实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类财产的界定边界比普通人想的要细致很多。
两个人领证到婚姻关系正式终止的这段时间里,任意一方挣到的工资奖金,靠接私活拿到的劳务报酬,开小店做经营赚到的收益,买理财炒基金赚到的投资收益,写书申请专利拿到的知识产权相关收益,哪怕是亲友送来的财产或是继承到的遗产,只要没有书面材料明确说只给夫妻其中某一个人,这些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资产。
拿着这类共同资产去购置房产车辆或是各类投资产品,哪怕登记在单方名下,也不会改变财产共有的属性。
要是购置财产的启动资金,完全来自夫妻其中一方婚前就已经持有的个人资产,比如一方婚前攒下的全部存款,婚后原封不动直接拿去全款买了房子,全程资金流向清晰可查,没有和婚后的共同收入发生混同,这套新买的房产就依旧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夫妻两人提前以书面形式做好了财产权属约定,不管是约定部分财产各自持有,或是部分资产共同共有,只要这份约定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就优先按照约定内容来判定财产归属。普通人平时可以有意识留存好大额资产的资金流向凭证,真后续出现财产分割纠纷的时候,这些材料能直接作为佐证个人财产属性的关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