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涉及主次责任划分的交通事故后,保险赔付的流程逻辑不需要先区分双方责任比例,先走交强险的全额兜底赔付通道,超出交强险覆盖范围的剩余部分,才会按照双方划定的责任占比,走商业三者险或者由实际肇事的侵权人掏钱填补缺口。
2交强险的赔付执行上,不管肇事方拿到的是主责还是全责判定,其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先在法定的固定额度内给受害方赔钱。当前对应的三类额度分别是,人身伤亡相关的最高赔付18万元,就医诊疗产生的各类费用最高赔1.8万元,财物损毁的损失最高赔2000元。哪怕事故里被判定完全无责的一方,其交强险承保公司也要在对应的无责赔付额度里,向另一方承担对应赔付责任,不能直接跳过这一步骤。
3走完交强险流程后剩下的没补上的损失,才会按照划定的主次责任比例分摊。如果是机动车和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发生的事故,主责一方通常要承担七成到八成的损失份额,次责的行人或非机动一方只需要承担两成到三成的比例。要是事故发生在两台机动车之间,行业通用的裁量标准是主责方担七成,次责方担三成。次责一方的车辆损毁损失,先由主责方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按规则按比例赔,次责方自己投保的车辆损失险,也可以直接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把自家车辆的损失走自身的投保通道赔付,不用非要等对方走完流程。
4要是肇事方没投保商业三者险,或者损失总额已经超过了全部保险能覆盖的上限,剩下的所有没补上的缺口,就由被划定主责和次责的各方,按照之前定好的责任比例自己掏钱承担。
往后随着车险综合改革的持续推进,交强险限额的调整空间、商业险的责任覆盖边界会进一步向受害人权益保障倾斜,行业内也会逐步细化不同场景下主次责任的比例裁量标准,避免过去部分统一划档的规则出现实质不公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