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搞不清婚后欠的债到底要不要俩人一起还,按照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三类情况才算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种最直接,就是俩人都明确认了这笔债。不管是当初借钱的时候夫妻俩一起签了名,还是一开始只有一方签字借钱,之后另一方通过微信回复、帮忙还钱之类的方式,明确表示自己也愿意认这笔债,都属于有共同借钱的意思,自然要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种不需要双方都签字,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的钱,花在了家庭日常买菜交水电费、给孩子交学费、交家里的房租房贷这类普通家庭日常开销上,哪怕另一半没出面签字,法律也直接默认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找夫妻俩任何一方要钱。
最后一类是借钱的数额明显超出了普通家庭日常开销的范围,比如一下子借了几十万上百万,这种时候就不能直接算共同债务了。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最后确实用在了夫妻俩一起的生活开支里,或者俩人合伙开店、一起做生产经营的项目上,这笔债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反过来要是债权人拿不出对应的证据,这笔超出日常需要的单方债务,就只能让签字借钱的那一个人自己还,另一半完全不用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