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的电瓶车事故,对方不肯承担赔偿责任时,当事人可以拿着加盖公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找到当初处理事故的交警民警说明情况,申请由交管部门牵头组织双方开展赔偿调解,也可以带着材料到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熟悉基层纠纷处理的调解员居中沟通,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敲定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很多人误以为同等责任就是所有损失一人担一半,要是对方本身也是非机动车属性的电瓶车,司法环节会结合双方实际的过错程度、车辆性能差异、现场具体细节微调分担比例,不会完全卡死50%的数值。
如果几次第三方调解都没能达成共识,当事人可以整理好自己手上所有和损失相关的纸质凭证,包括医院缴费的单据、打车买药的支付记录、单位开的误工扣薪证明等所有能佐证实际开支的材料,往事故发生地或者对方常住地的基层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走民事侵权诉讼流程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出具的赔偿判决正式生效后,对方还是拖着不肯给钱,当事人要在判决生效那天算起的两年内,向法院执行部门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会通过法定程序核查对方名下的财产情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对应措施,帮当事人把应得的赔偿款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