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办理离婚,走的路径其实就两种,不用被网上五花八门的说法绕晕。
要是对方也同意离婚,两人对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之前的债务谁来担这些细碎事全都谈拢了,直接走协议离婚的路子就行。两个人一起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还有提前写好的离婚协议书都带齐,去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提交之后不是立刻就能拿证,要等整整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里任何一方不想离了都可以撤回申请。等冷静期过完,得在接下来的三十天里两个人再一起去一趟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要是超了时间没去,直接就按自动撤回申请处理。
要是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或是两个人在孩子、财产这些事上吵得没法达成一致,那就只能走诉讼离婚。女方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自己和对方的身份材料,还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了的证据,比如两人已经连续分居满两年的证明,对方有家暴、长期和他人同居、反复赌博吸毒改不了的相关记录,往对方常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法院递交材料提起诉讼。
法院接了案子之后不会直接判离,都会先给双方做调解,要是查清楚两人感情确实没法挽回,调解没用的就会直接判离婚。要是第一次起诉法院没判离,之后两个人又连续分居满一年,女方再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候法院必须判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