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履行合同,需依据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对应义务,覆盖金钱债务,或可正常履行的非金钱债务场景,常见情形包括交付货物、支付欠款等。
采取补救措施。实际履行内容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需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的责任,适用场景多为质量瑕疵类的违约情形。
赔偿损失。违约方需赔付因违约行为产生的全部损失,涵盖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取的利益,赔付上限不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合同事先约定违约金条款的,违约方需按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或者过低的,任意一方都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调整对应金额。
适用定金罚则。合同事先约定定金事项的,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对应定金。
违约行为直接导致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的,守约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同时主张前述对应的违约责任。
守约方需完整留存所有证明违约事实的证据,优先选择和违约方协商处理纠纷。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通过提起诉讼,或者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