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退婚后在彩礼要不要退、退多少的问题上扯不清,其实按照我国婚姻家庭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事从来不是拍脑袋说了算,得对照实际情况分情形判定。
哪怕已经办了订婚仪式、摆了订婚酒,只要两个人没去民政局办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给了彩礼的一方提出要返还按当地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是会支持这个诉求的。
还有两种情况是领了证之后离婚的时候也能要回彩礼的,一种是俩人领完证之后压根没在一起共同生活过,另一种是婚前给彩礼的行为直接导致给付方婚后靠自己的个人财产,或是离婚后分到的财产都没办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这种“生活困难”不是普通的手头紧,是实打实的基本生活都没法保障。
大家常以为符合条件就必须全价退彩礼,其实不是这样的。法院最终判定的返还数额,会揉进去很多实际细节考量,比如双方谁先提出结束关系、各自有没有明显过错,两个人之前同居相处了多长时间,彩礼有没有被拿去置办共同生活用品、办婚礼花掉一部分,还有当地本身的婚嫁彩礼习俗惯例,这些都会影响最终的返还比例。
遇到这类纠纷最好先坐下来协商,谈不拢的话再去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要记得提前备好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这类能实打实证明你当初给了多少彩礼的材料,不然诉求很难被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