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很容易忽略婚后买的分红型保险里也藏着可分割的份额。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投的保,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你们平时存的工资、买的房产性质是一样的。
哪怕这份保单是其中一方婚前就买了的,只要婚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接着缴保费,离婚的时候也得把当前的保单现金价值拿出来当作共同财产分割。
实际操作里最常用的分割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申请退保,把保险公司退回来的现金价值对半分。但大多时候法院不会直接支持这么做,毕竟退保可能会让双方都损失原本的保单收益,反而不划算。
更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和对方商量好谁继续持有这份保单,持有保单的一方直接按当前现金价值的一半,折成现金补偿给另一方就可以。法院在这类裁判里向来会优先考虑维持现有保险合同的效力,不会随便强制要求退保,尽可能不让双方平白损失原本的保单权益。
但有个例外情况要注意,如果这份保单完全是其中一方婚前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婚后也从来没用过夫妻共同财产缴保费,从头到尾走的都是个人资金通道,那这份保单本身加上它后续产生的分红,都属于投保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半是没办法要求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