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里没有专门给出轨下明确的定义,一般我们说的出轨,指的是夫妻其中一方违背了婚姻里的忠实义务,和婚外异性发生了超出普通正常社交的不正当关系。法院在判断出轨事实是否成立的时候,不会随便单凭口头陈述就下定论,核心会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标准做综合核验,只有符合要求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能直接坐实出轨事实的证据证明力最高,比如拍到的出轨双方清晰的私密亲密照片、同步记录下两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音视频,还有出轨方自己出于愧疚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这类书面自认材料,不用额外旁证就能直接说明问题。
更多人日常能接触到的是间接类证据,比如两人之间露骨的聊天记录、往来短信邮件,一方的酒店开房登记信息,两人长期共同租住房屋的物业出入证明,还有出轨方向第三者转出大额财物的流水记录等等。这类单一证据没法直接单独证明出轨,得把多份能互相印证的材料串成完整的逻辑链,没有明显矛盾的地方,才会被法院采纳。
收集证据的时候一定要守住合法性的底线,不要为了抓私闯第三者或者第三方的住宅,也不能随便在自家以外的场所偷偷安装窃听偷拍设备,这类靠侵犯他人隐私权拿到的证据,会被直接认定为非法证据排除,根本没法用上,搞不好自己还要承担额外的侵权责任。
不少人有个常见的认知误区,觉得只要抓到出轨就能索要离婚赔偿,其实现行法律里明确支持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只有重婚、和婚外异性长期稳定共同居住等几类明确的重大过错。普通的偶发出轨,最多会成为法官判断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判决离婚的参考因素之一,不会直接判定出轨方要承担赔偿责任。遇到相关情况尽量先通过合法途径固定材料,拿不准边界的可以提前咨询专业婚姻律师,避免自己走弯路白费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