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从头到尾都围绕着一个核心标准,就是怎么安排最能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会脱离实际情况只看某一项指标,会把父母双方真实的抚养能力、日常能提供的抚养条件放在一起综合权衡。
孩子还不满两周岁的,通常优先跟着母亲生活,毕竟这个阶段不少孩子还处于母乳喂养的阶段,母亲的照料更贴合孩子的成长需求。但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这类严重病症,孩子跟着她共同生活会有直接的健康风险,或是明明有抚养条件却完全不尽照顾义务,父亲又主动要求直接抚养孩子的,法院也会调整判定孩子跟着父亲生活。
孩子已经满两周岁,父母双方都抢着要直接抚养的,法院会优先参考几类特殊情况。比如其中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是失去了生育能力,往后没法再养育其他孩子,或是孩子跟着其中某一方生活了很长时间,贸然改变生活环境反而会让孩子很难适应,又或是一方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还有别的孩子需要分出精力照顾,这些都会成为判定时的优先考量因素。
要是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有了清晰的自主判断能力,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时候必须认真尊重孩子自己做出的真实选择。
还有一种不少人容易忽略的情况,就是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几乎没什么差距的时候,如果孩子之前单独跟着祖父母或是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了很多年,老人本身也有充足的精力和能力帮忙照顾孩子,这类情况也可以作为一方争取抚养权的优先条件被纳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