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容易忽略庭审到场义务,随意缺席庭审,会直接触发对应的法律程序后果。
原告方收到法院传票后,没有合理正当的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自行离开庭审现场,法院可以直接按照撤诉处理。如果此前被告已经就本案提出反诉,法院针对反诉部分可以直接做出缺席判决。
被告方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是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不会因为被告不到场就中断审理流程,依然可以结合已有的双方证据材料做出缺席判决,判决效力和正常出庭审理的结果完全一致。
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无故缺席,法院一般会直接按撤诉处理。但如果案件本身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是牵扯到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不会直接按撤诉了结,会依职权推进审理流程,最终做出缺席判决。
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对应的法定代理人必须到场。原告方的法定代理人无故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方的法定代理人无故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