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是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后,对提出的诉讼请求获得支持的一方的身份界定,并非判决的前提条件。判决的作出有独立法定程序,与当事人是否胜诉无因果关联。
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法院会根据自愿、合法原则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民法典等实体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决结果明确支持胜诉方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同时对诉讼费的负担作出分配。
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实行一审终审。判决作出后即生效。
生效判决已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败诉方需在期限内主动履行相关义务。败诉方拒不履行的,胜诉方可在2年的执行时效期间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财产等执行措施,保障胜诉权益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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