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办理离婚手续时若涉及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划分,所有判定标准都绕不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核心准则,法官会逐一核对子女实际年龄,父母各自的日常照料能力,居住环境,能投入的陪伴时间等多项维度的实际情况,最终敲定最稳妥的抚养方案。
年龄尚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大多离不开母亲的贴身照料,常规情况下会直接交由母亲亲自抚养。如果母亲自身长期患有难以根治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影响正常照料的重大疾病,明明有能力承担抚养责任却长期怠于履行照料义务,或是有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完全没法照料孩子的,孩子也可以交由父亲直接抚养。
已经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主动争取抚养权的,法官会优先关注几类特殊情况。其中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是因为其他原因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孩子之前长期跟随某一方生活突然更换环境会直接打乱孩子已经熟悉的成长节奏,某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对方还有其他子女,孩子长期随其生活能获得更稳定的成长资源,另一方却存在赌博家暴等明显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不适宜抚养情形。
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已经具备基本的自主判断能力,法官会充分尊重孩子内心的真实想法,把孩子自愿选择跟随父亲或是母亲生活的意向作为判决的重要参考依据。现实里不少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差距不大,法官大概率会判定两名子女分别由父母各自直接抚养一名,全程都会反复核对子女现有的就读学校,日常社交圈等细节,尽可能把离婚给孩子带来的生活变动降到最低。没有直接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按约定或是判决要求按时足额支付部分或是全部抚养费,同时依法享有定期探望孩子的权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随意阻挠对方正常行使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