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没有统一标准,所有判定都要紧扣购置时间,出资来源,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夫妻双方有没有提前做过书面财产约定这些核心要素,完全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对应规则来处理。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优先让双方自主商量分割方案。商量不出结果的,法院会结合实际出资占比,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女方的合法权益这些维度,把房产判给其中一方,拿到产权的人要按照当前市场行情,给另一方折算对应金额的补偿。要是双方都想要这套房,也一致同意搞竞价,就用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归属。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只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用分给对方。如果是婚前一方出首付,婚后两个人一起还贷款,房产通常判给登记的那一方,剩下没还完的贷款由他自己承担,同时要给另一方补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收益折价。
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买房,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算作单独赠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是双方父母都出钱买的房,不管房产证写的是一方还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基本都会按照当初两家父母的实际出资比例来划分份额。
要是这套房还没拿到完整的产权证明,双方又对归属谈不拢,法院不会直接判房子归谁,只会先定好当前谁来实际居住使用,等后续拿到完整产权之后还有纠纷,再另行到法院起诉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