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比方说,要是夫妻俩过不到一块去,要把共有的房子拆分开来走司法渠道,实际走下来的步骤是这样的。
1、原告把自己整理好的全套材料交到法院窗口,这里面不光要有说清楚自身诉求和前因后果的书面申请,还要带上能证明自己身份、两人婚姻关系、这套房子权属的各类纸质文件,法院核对所有材料符合立案标准之后,会正式收下案子,再通知涉案的两个人按指定时间来跟进后续程序。
2、法院内部会先把所有和案子相关的材料给双方都送过去,两边各自把手里能支撑自己主张的证明材料按时递交给法院,承办法官这阶段也会主动牵线,问问双方能不能各退一步谈出都能接受的方案,要是两边意见完全达成一致,法院会出具盖章的书面调解文件,这个文件和最终的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3、要是前期协商完全谈不拢,案子就会进到正式开庭的环节,法官会一步步捋清楚这套房子的购买背景、登记情况,两边各自拿出手里的证据互相核对说明,再把各自的立场和想法完整表述出来,最终明确这套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有的财产,以及怎么拆分更符合实际情况。
4、等所有事实都核查清楚,法官会结合家庭里子女的实际抚养需求、女方的日常权益保障,还有在婚姻里没有明显过错的那一方的合理诉求,给出最终的分割判定结果。
5、这份判定结果正式生效之后,两个人都得照着里面的要求主动履行对应的义务,要是有一方拖着不肯配合办房子的过户或者交付手续,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出面强制推动对应的流程落地。
要是这套房子里还牵扯到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者两人还没把这套房子的完整产权全部拿到手,现阶段法院不会直接处理这套房产的分割诉求,得等后续把这些前置障碍全部扫清之后,再单独就这套房子的分割提出诉讼。
现在婚姻财产纠纷里房产分割占比常年居高不下,后续各地法院大概率会针对不同类型的共有房产出台更细化的裁量标准,帮助当事人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