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走自愿离婚流程的夫妻,第一步要先一起拟好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里面不能只写双方都愿意离婚,还要把孩子之后跟谁生活、抚养费怎么付,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怎么分,还有对外欠的债务谁来承担这些实际问题,都写清楚达成一致的意见。写完协议之后,两个人必须一起带着材料,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工作人员收到申请之后会先做基础的材料核对,确认提交的内容符合受理要求,就会收下你的申请材料。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下这份离婚申请的当天开始算,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这段时间里要是有任何一方突然改了主意,不想离了,随时都可以自己去当初提交申请的机关,直接把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撤回来,不用征得对方同意。
等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完全结束之后,接下来还有三十天的期限,两个人必须一起亲自再跑一趟婚姻登记机关,正式提出要拿离婚证的申请,要是这段时间里两个人都没去办申领手续,就直接当作自动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等于之前的提交流程全部作废。等工作人员最终核实清楚,两个人确实都是出于自愿要离婚,而且之前协议里写的子女、财产、债务的安排都没问题,就会给两人发离婚证。
要是两个人谈不拢,没法走协议离婚的流程,也可以直接去被告常住的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先走调解程序之后,确认两个人的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