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刚领取结婚证组建新家庭后,完全有权利提出离婚申请。现行的婚姻自由规则,覆盖了两个人自愿结合的权利,也包含了后续若感情难以为继选择分开的自主空间。法律层面从来没有设置过领取结婚证之后必须间隔固定时长才能提离婚的门槛,不管是双方共同觉得日子过不下去,还是其中某一方单独觉得感情已经完全耗空,只要满足法律划定的离婚标准,都可以按规定走对应的办理流程。
2、现在国内能合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路径只有两类。一类是双方商量着和平分开,需要两个人都是完全自愿的状态,关于以后孩子由谁照料照看、家里的财产怎么划分、之前共同欠下的钱怎么分摊这些实际问题,全都谈妥写出书面的一致约定,一起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提交之后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缓冲期,这段时间里任何一方要是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等这个缓冲期过完之后的三十天内,两个人得再一起去登记部门申领离婚证,整套协议离婚的流程才算走完。
3、要是两个人谈不到一块去,甚至其中一方根本不愿意离婚,想分开的那一方就可以直接去对方常住地对应的基层法院提交离婚起诉。法院接手这类案件之后不会直接下判决,会先把双方叫到一起做调解工作,确认两个人的感情确实没有任何挽回的可能,调解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的情况下,才会依法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4、还有一条针对性的权益保障规则需要留意。处于女方刚怀上孩子的阶段、生完孩子不满一年的时间段,或是女方刚做完终止妊娠的手术半年以内,男方没有权利主动提出离婚诉求,这是法律出于对特殊阶段里女性和即将降生或刚降生的孩子的权益给到的倾斜性保护,也是家事类司法实践里考量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这类细化的特殊规定后续也会在更强调实质公平的导向下,不断贴合实际生活里的各类特殊场景做出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