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婚姻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对应情形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不受被告是否同意离婚的影响。
对方存在重婚行为,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持续稳定共同居住。
对方实施针对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或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对方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经多次劝导后仍不改正。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的原因,连续分居时间满两年。
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生育等情况。
夫妻一方被法院依法宣告失踪,另一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此前已经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后续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事实的认定核心为起因是感情不和。因工作调动、异地就医等客观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开,不满足法定判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