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且完成财产划分后,对应的办结时长要按照法定离婚途径分别对应。
走协议离婚程序,双方确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全部事项一致,签好书面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提交申请后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场申领离婚证。超过时限未到场申领的,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申请。这类程序的最短办结时长为三十天,最长不超过六十天。
走诉讼离婚程序,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管辖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结。存在特殊审理情形需要延长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可再延长六个月。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财产划分完成仅为离婚办理的前提条件之一,婚姻关系的正式解除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法定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