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结婚登记就长期共同生活的两个人,没办法直接套用民法典里针对正式夫妻的财产相关规则,彼此之间不存在受法律直接认可的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共同生活过程中攒下的资产,确实可能形成属于同居关系特有的共有财产范畴。这类特殊共有财产的划分逻辑,和法定夫妻的财产分割逻辑存在明显差异,后续随着社会关系形态的多元化发展,这类财产处置规则的细化程度也会逐步提升,适配更多复杂的实际场景。
1、只要双方针对财产的归属提前达成过书面共识,或是都认可的口头约定,处置时直接按照此前说好的内容执行就可以。
2、没有提前做出任何财产约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单独拿到的薪资报酬、别人指定给到个人的遗产或者赠与财物这类个人进项,常规情况下都归持有人自己单独所有。双方一起掏钱买下来的各类资产,参照各自当时实际拿出的钱的多少来划分对应份额。要是没人能拿出实锤证据证明各自掏了多少钱,就直接推定两人对这份资产享有均等的共同所有权益。
3、同居期间为了照料共同生活开支、筹备共同相关事务背负的外债,会被认定为同居共同债务,需要两个人一起承担偿还责任。
要是双方在同居财产这件事上闹得不可开交没法自行谈拢,任意一方都能到管辖法院提交诉讼主张自身权益,提交材料的时候要备好当时的转账出资记录、购物付款单据、资产归属相关的沟通凭证等各类佐证材料,支撑自己的诉求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