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做过书面财产约定的,婚内拿到的住房公积金也算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直接对半分。
结婚前自己账户里已经存有的公积金,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完全不用拿出来分割。只有从领完结婚证那天起,两个人各自公积金账户里新增的累计总额,才是纳入分割范围的共同财产。
处理这类财产优先由两个人自行商量划分方案,谈不拢的再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直接按等额标准判决,会结合双方实际购房需求,公积金的实际缴存来源,两人当下的经济收入状况,以及婚姻里是否存在过错情节,按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法定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如果发现对方有刻意隐瞒,偷偷转移公积金的行为,留存好相关缴存记录和流水凭证,起诉时可以直接主张让对方少分甚至不分这部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