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补偿处置规则,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对应司法解释执行。
夫妻一方实际承担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请求,另一方需依规给付补偿。双方协商确定补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离婚时一方处于生活困难状态,具备负担能力的另一方需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执行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且该类情形直接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主张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夫妻任意一方出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或通过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试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实施前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对应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