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少人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常会把家族亲属遗留下来的财产纳入考量范围,但这类财产能否纳入分割清单,不能一概而论,核心要结合财产的实际来源属性,还有发生继承动作的时间节点来综合判定。
2、如果亲属去世后,继承流程走完拿到财产的时点刚好卡在两人领完结婚证、还没办离婚手续的这段区间里,同时离世的亲属生前没有留下书面的遗嘱,白纸黑字写明这笔财产只能由夫妻其中某一个人单独持有,这种情况下拿到的继承财产,就属于夫妻俩婚后共有的财产范畴。真到要离婚拆分财产的时候,两人可以先坐下来商量怎么分配,要是谈不拢诉到法院,法官一般也会按照照顾家里未成年子女、弱势女方还有婚姻里无过错方的偏向性原则作出最终判定。
3、要是拿到继承财产的时点是在两个人领结婚证之前,或是离世的亲属早就立好了合规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这笔财产只能给到夫妻中的某一个人,和另一半没有任何关系,这类继承财产就属于其中一方的私人专属财产,办离婚手续的时候,另一方完全没有资格提出分割的要求。
4、这类问题的判定规则,完全贴合现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划定的相关条款。放在当前家事法律服务的实操场景里,越来越多高净值家族会提前通过定制化遗嘱的方式锁定财产流向,避免后续晚辈婚姻变动导致家族财产外流,这类定向传承的安排,也会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家事法律服务赛道的核心业务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