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去法院打官司前都容易算错账,以为交了起诉费就包含了请律师的钱,实际上这两笔钱完全是分开的。我们常说的起诉费准确来说是案件受理费,是法院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统一向当事人收的费用,不管你走一审、二审还是符合条件的再审程序,只要要法院立案受理,就得交这笔钱,最后这笔费用是直接进入国库的,属于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律师费和它完全不在同一个收费体系里,这是你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付给律所的服务报酬。具体的金额是律所按照司法行政部门定的参考标准,和你结合案件复杂程度、耗时长短协商出来的。
日常打官司的默认规则里,起诉费是最终输了官司的一方承担,而律师费是谁找的律师谁自己掏钱。只有两种特殊情况能让对方承担律师费,一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几类案件,比如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这类,另一种是你当初签的书面合同里,已经明确写清楚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另一方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这种时候你作为胜诉方,就可以额外主张让对方把你付的合理律师费也一并赔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