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民事官司要想提前锁定对方财产,避免判决后对方转移资产没法执行,用到的财产保全有两类核心规则需要特别留意。
诉前保全完全不能由法院主动启动,必须由利害关系人主动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要拿出和申请保全数额完全对等的担保。进入诉讼流程后的诉中保全,既可以当事人提交申请,法院也能直接依职权启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拿不出来,申请会直接被裁定驳回。
收到保全申请后,但凡属于诉前保全,或是情况特别紧急的诉中保全,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出裁定,一旦裁定同意保全,会立刻启动执行,针对不同财产类型对应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合法措施。保全的财产范围不能超出你主张的请求额度,也只能涉及和本案直接相关的财物,不能随意扩大保全边界。
要是收到保全裁定后你觉得不服,只能申请一次复议,复议期间保全措施不会停下。如果被申请人拿出合规的担保,法院必须解除保全。申请保全的人在法院采取措施后三十天内没起诉也没申请仲裁,保全也会被解除。要是保全申请错了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全部赔偿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