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处理夫妻财产相关的赠与事宜时,很容易忽略藏在细节里的法律边界,稍有不慎就可能让整个赠与行为从根源上失去效力。首先你得确认做出赠与动作的那一方,是能完全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同时他打算送出去的财产,得是自己有权自主处置的。要是涉及的是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绝对不能瞒着另一半私自决定,必须是夫妻俩商量好都同意,才能把财产无偿送给外人,这种私下操作的赠与后续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整个赠与的决定,必须是赠与人完全出于自愿的真实想法,不能是被人哄骗、逼着签的协议,也不能是当时自己对财产的属性、后续的影响有重大误解才做的决定,有这类情况的赠与要么可以被撤销,要么直接就不符合法律要求。
送出去的东西本身也得是法律允许正常流转的财产,像被查封的财产、没有合法权属证明的财产这类,根本就不能拿来做赠与标的。
哪怕前面几条都满足,也得记得签书面的赠与协议,要是赠的是房产、机动车这类需要办官方登记的财产,一定要及时去完成过户手续,只有做完登记,财产的归属才算真正转到受赠人手里。
受赠人这边也得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这份赠与,要是赠与附带了相关义务,受赠人也得按之前说好的把义务履行完。
很多夫妻会约定把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改成两人共有,或者直接归到另一方名下,这种情况最好尽早去办公证,或者直接把财产的权属过户完成,不然赠与人后续是可以反悔撤销之前的赠与决定的。要是你做的财产赠与,本质是为了逃掉自己欠的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也有权利去申请撤销这份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