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主体身份信息需列明补充协议签署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确认两人均为原离婚协议的适格当事人。
协议订立背景与自愿性说明,需写清本次补充协议签订的原因,包括原离婚协议中房产相关约定存在遗漏、表述不明或需调整的具体情况,明确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意思表示真实性的情形。
房产基础信息要逐项列明,包括房产坐落位置、实测或登记面积、不动产权证号或购房合同备案号、房屋属性类别、当前权属是否有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态。
核心房产约定内容覆盖四部分。明确房产最终归属,标注归某一方单独所有,或双方按特定比例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约定房屋折价款相关事项,若一方取得房产全部权属,写明折价款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截止日期。明确过户相关权责,标注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时限、办理流程、税费缴纳责任方。理清剩余贷款偿还主体,若房产仍有未结清的按揭贷款,写明后续全部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人。
违约责任条款,列明任意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需承担的对应责任,包括逾期支付折价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不配合办理过户的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覆盖范围。
其他配套条款,说明本补充协议属于原离婚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若与原离婚协议冲突,以本次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标注协议具体生效时间、留存份数。
签署协议前,双方需共同核实房产实际权属状态、剩余贷款明细。协议涉及房产处置的重大利益,可提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员,也可选择到公证机构办理协议公证,保障协议内容合法,具备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