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中,处理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所有规则,核心标尺始终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设定,不会脱离孩子的实际成长需求做一刀切判定。
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大多还处于母乳哺育阶段,对母亲的生理依赖更强,因此法律默认由母亲直接抚养更贴合孩子的成长节奏。要是母亲本身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病,没法稳定照顾孩子日常起居,或是明明有条件承担抚养责任却长期遗弃、疏于照料孩子,父亲完全可以拿出对应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出自己直接抚养的申请。
孩子年满两周岁后,父母双方没法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逐一核对双方的工作收入、居住条件、日常陪伴孩子的时长、孩子长期以来的生活学习环境等细节综合判定。要是一方本身没有其他子女需要照料,而对方还有其他非本次婚姻生育的子女要抚养,或是孩子从小就长期跟着某一方生活,贸然改变现有居住上学环境会让孩子出现明显的适应障碍,这一方拿到抚养权的概率会更高。
孩子年满八周岁后,已经具备基本的自主认知和判断能力,孩子自身想要跟着父亲或是母亲生活的真实想法,会成为法院裁判时分量极重的参考依据。
没有直接拿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同样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孩子抚养开支,同时也依法享有正常的探望孩子的权利。双方可以自行商量探望的时间、频次和具体接送方式,没法达成共识的,再提交法院由法官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出具明确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