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对婚姻存续期间的欠款边界摸不清,其实这类和家庭日常开支挂钩,或是夫妻二人都知情同意、用于共同经营营生的欠款,都属于法律层面的夫妻共同债务。这笔钱本该由俩人一同承担清偿责任,要是碰上对方耍赖不肯掏钱,已经先行垫付的另一方完全可以循着合法路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最先可以找个双方都放松的时机好好聊一聊,把这笔钱花在了哪里、对应的法律责任说清楚,不用扯多余的情绪,尽量商量出双方都能落地的分摊还款节奏。
要是俩人谈不拢,完全不用硬扛着纠结,可以找熟悉双方情况的社区工作人员、单位里负责调解的相关人员出面居中协调,第三方的中立视角往往能帮俩人避开情绪冲突,找到都能接受的和解方向。
如果调解也没能达成共识,已经对外还清了全部或大部分欠款的一方,可以带着材料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本该由他支付的对应份额。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便之后二人解除婚姻关系,这类共同债务也得俩人一起掏腰包还清,家里的共同家产不够抵偿或是俩人早前就约定过财产各归各有的,先自行商量分摊比例,商量不通的由法院直接出具判决文书。拿到生效判决后对方还是拖着不履行的,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执行部门依法划扣对应的钱款或是查封扣押登记在对方名下的等值财产,就能把自己多付的部分追回来。
整个维权过程里要记得留存好所有能佐证欠款用途的材料,比如当时的转账记录、购物凭证、经营流水,证明这笔钱确实用在了买菜养娃、房贷车贷或是俩人一同打理的小生意上。要是拿不出对应的证明,这笔欠款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压根不用掏一分钱。
遇到金额大、证据链模糊的情况,找专门处理婚姻家事纠纷的律师帮忙梳理材料,能少走很多不必要的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