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刑事诉讼相关规定,检察院收到公安移送来的起诉案件后,正常情况下要在一个月里完成审查,给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最终结论。碰到案件情节特别复杂、涉及事实和证据量极大的特殊情况,审查期限最多可以再多延长十五天,只要在这个法定的总时长范围内作出不起诉决定,程序上就完全合规。
不起诉决定书制作完成送达后,被不起诉本人和他所在的工作单位,拿到文书的第一时间就能知晓最终的处理结果,不需要再额外等待其他流程走完。
如果之前被采取了羁押措施的当事人,拿到这份不起诉决定的当下就必须立刻释放,不存在任何延后执行的空间,这是硬性的人身权利保障要求。
要是拿到不起诉决定之后,当事人自己对这个结果不认可,觉得认定内容和自己实际情况不符,想要提出异议的话,要注意申诉的时间窗口。这个时长是从你收到决定书的当天往后算,总共七天的申诉期,起算的规则是收到文书的当天不算在内,从第二天开始数日子,直接向作出这份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提交申诉申请就可以,超过这个时间再提申诉,正常情况下就不会被常规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