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相关的请客行为,责任判定没有统一标准答案,全看行为本身的性质。
只是普通的社交聚餐,比如办完离婚手续后请共同亲友吃饭小聚,全程没有硬劝酒,也在同行人喝醉后把对方安全送到家,请客的人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但聚餐过程里要是有违规操作,就可能要担责。比如明明知道对方不能喝酒还反复劝,对方已经喝到意识不清醒还硬灌,或是明知道对方有基础疾病沾酒就出事还劝饮,最后对方出现摔伤猝死这类意外,请客的人没尽到看护护送义务,就得按民法典侵权编的规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如果请客内容直接写进了离婚协议里,得先区分约定的属性。要是这个请客要求和财产分割绑定,属于双方协商好的附加条件,是两个人自愿签字认可的内容,不碰法律红线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要是只是随口约定的离婚后请朋友吃饭这类纯社交承诺,没涉及任何财产分配,就属于好意施惠范畴,没有强制执行力,事后反悔也没法起诉要求对方必须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