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闯祸侵犯他人权益的,直接由其监护人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最常见的监护人就是孩子的父母。
很多人以为孩子犯错全由父母掏钱赔,其实规则细节不少。首先是替代赔偿的部分,正常情况下,父母要用自己的财产,赔偿被侵权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后续营养费这类合理损失。但如果孩子自己名下有收的红包、攒的演出报酬这类个人财产,要先从孩子的个人财产里划钱支付赔偿,剩下没凑够的部分,才由父母补足。
如果父母因为工作忙之类的原因,把临时照看的职责委托给了托管机构、全托学校这类第三方,对方要是没尽到看管义务存在明显过错,父母还是要为孩子的侵权行为承担对应的主责。第三方只需要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对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完之后还可以向父母这边追偿。
父母要是平时完全不管教孩子,根本没尽到监护职责,相关部门还可以直接责令他们去接受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要求他们必须对孩子严加管束,不能放任孩子到处闯祸。
还有几种特殊情况要留意。要是夫妻俩已经离婚,孩子跟着其中一方长期生活,孩子闯了祸通常直接由共同生活的这一方担责。如果是满十六周岁,已经自己出来工作养活自己的未成年人,闯祸之后得自己承担赔偿责任,父母要是出于情面先帮着出钱垫付了,之后完全可以向孩子要回垫付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