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选择离婚,核心判断标准始终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和夫妻吵架时哪一方先动手,不存在直接的法律上的因果关联。
遇到冲突先别急着把离婚摆上台面。如果只是某次情绪失控引发的偶发推搡争执,双方完全可以先坐下来坦诚沟通,也可以找双方信任的亲友帮忙调解,或是找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人员介入疏导,很多积怨其实有机会慢慢消解,没必要直接走到离婚那一步。
但如果所谓的动手根本不是偶发争吵的互殴,而是长期、反复出现的肢体暴力,甚至已经造成了明确的人身伤害,这就属于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法定夫妻感情破裂情形里的家暴行为。这种情况下只要起诉后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直接准予离婚,作为无过错的受害方,还可以在提出离婚的同时向对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想要走离婚程序,也不用拘泥于某一种形式。要是两个人都同意分开,对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和后续的债务承担都能谈拢,完全可以一起签好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要是其中一方想离,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可以先找社区、单位这类相关组织帮忙居中调解,调解不成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旦遭遇实质的家暴,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认真保存好验伤报告、现场的录音录像、伤情照片这些材料,这些证据既能在当时帮你脱离危险处境,后续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也是证明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的关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