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该行为核心是违反行政许可制度与市场准入规则。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五类典型经营行为属于非法经营。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例如未经许可贩卖烟草、食盐、烟花爆竹等。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比如倒卖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保险、期货业务,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例如无证开展POS机套现、外汇兑换业务。
无证从事电信业务,比如通过私设基站向不特定用户发送呼叫信息、倒卖电话卡牟利。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无证生产销售特种设备、私设生猪屠宰场等。
认定非法经营要求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判断核心依据通常为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未达该标准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不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