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立案后,法院按法定程序推进执行,相关核心流程及对应规则如下。
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与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要求申报当前及收到通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
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财产,必要时可线下调查。对查实的财产采取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措施,直接清偿债务。
若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且有妨碍执行行为,法院可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符合法定情形的,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若经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该申请不受执行时效限制。
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或减免债务。若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