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从来不是全部自动算作夫妻共同所有,而是严格分成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类,两者的归属规则完全不同,后续遇到纠纷的处理路径也有明确差异。
先把两类财产的边界说清楚,很多人平时都容易混淆。两人领证后一起生活的这段时间里,双方的工资、奖金、跑副业赚的劳务报酬,开店做投资拿到的收益,写书搞研发拿到的知识产权相关收益,还有没有特意说明只给其中某一方的遗产、别人赠送的财产,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个人拥有完全平等的处理权利,大笔开支比如卖房之类的,不能背着对方私下决定。而属于个人的财产范围也很明确,比如其中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拿到手的资产,因为出车祸、受工伤这类人身伤害拿到的赔偿款、补助金,长辈立遗嘱或者签赠与合同的时候明确说只留给夫妻俩其中一个人的财产,还有一方日常专属用的贴身衣物、残疾人专用辅具这类个人生活用品,这些都只归个人所有,不会因为两个人一起生活时间久了,就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实际生活里这类财产纠纷的情况特别多,最常见的就是两个人闹离婚的时候对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谈不拢,还有一方偷偷把共同存款转去亲戚账户,或者远低于市场价把共同持有的车子房子卖掉,甚至有人没打算离婚就想先分财产,还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拿去出租赚的租金到底算谁的这类争议。
真遇到问题也有清晰的处理路径,不用乱了阵脚。两人完全可以在婚内就签下书面的财产协议,把现有财产归谁管理、后续收益怎么分配,还有后续遇到债务谁来承担都写清楚,这份签字的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比口头约定稳妥得多。真走到离婚那一步,也优先两个人坐下来商量财产怎么分,只要商量出来的方案不涉及恶意转移资产侵害别人权益,就完全按照你们约定的内容执行。如果双方分歧太大谈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家里孩子、照顾女方、照顾婚姻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如果查清楚一方确实存在偷偷藏钱、转移资产、故意变卖损毁共同财产,甚至挥霍财产的行为,法院可以直接判这一方少分甚至完全不分对应的财产。
也不是非得等离婚才能分共同财产,如果婚姻存续期间,对方已经开始偷偷转移共同财产、伪造假债务来侵占你的份额,或者另一半本来该给身患重病的父母付医疗费却一直拖着不肯出钱,你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要求婚内分割共同财产,不用先提离婚。要是两个人已经办完离婚手续,之后才发现对方之前有偷偷藏起来没分割的共同财产,从你发现这件事的当天算起,三年内都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被隐瞒的财产。
大家最好提前用书面协议把财产归属约定清楚,平时各类房产、存款、理财的凭证都留好,真遇到纠纷的时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证据都要妥善保存,情况复杂的话及时找专业律师介入处理更稳妥。